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试行)

Publisher:袁涛Time:2023-10-12View:10

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试行)

    为加强健康学院学科建设、促进健康产业学院发展、深化我院硕士生教育改革、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规范硕士生教学管理以及充分发挥导师和硕士生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互选原则

1.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校外导师除外)应具备导师上岗资格且只能在同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指导研究生;

2.拥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导师每年指导专业硕士不超过4人,同时具备博导和正高级职称的导师每年指导专业硕士不超过4人,拥有省级人才称号或正高级职称的导师每年指导专业硕士不超过3人,拥有副高职称的导师每年指导专业硕士不超过2人,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导师每年指导专业硕士不超过1人;

3.科研产出奖励计划、竞争性计划、单列计划按学校文件执行;

4.根据以上互选方案,如果出现多余指标,多出的指标由学术委员会根据年度(两次师生互选之间)指导老师的科研业绩讨论决定;

5.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应接受授课安排,对于不能接受授课安排的导师将扣减其指导研究生数量或取消资格;

6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当年所带研究生未就业人数较多的导师,在师生互选时应扣减其指导研究生的数量;

7.导师与硕士生通过相互选择确定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后,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硕士生的学习、科研、品德、生活及就业指导等各方面管理工作。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订培养计划,经导师审定后报学院批准和研究生院备案。

二、师生互选时间

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师生互选程序

1.将导师详细信息挂在学院和研究生网站上供研究生查询。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举行研究生指导教师与研究生见面会,介绍双方情况并互通联络方式,鼓励硕士生参加专业领域内的各种学术活动,加强硕士生与指导教师之间的相互了解。

2.凡是要求指导研究生的导师,须向本专业的研究生介绍自己的主要研究方向、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意义、课题进展、指导条件、经费情况等。指导教师可以根据研究生对研究方向的志愿和科研需要,与研究生做必要的沟通。

3.硕士研究生根据自己的选择意愿,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每名学生可初选3名以上指导教师,按序填报。

4.导师根据硕士生情况并结合硕士生本人的志愿选择指导硕士生,并在《互选志愿表》上签字,报硕士点负责人和分管院长批准。

5.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硕士生、导师,由所在专业导师组负责协调,在充分考虑师生双向选择志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经征求师生双方意见,做适当调整。师生互选结果由学院审核确认。

6.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并将互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备案。

四、附则

1.所有导师应遵守学院统一安排,接受南昌和樟树两地教学模式,遵守健康学院及健康产业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以往指导研究生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的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较高,评审成绩较低或通过率低、答辩成绩较差或不合格等情况),要严格控制其指导研究生的数量,严重者可以停招;

3.院长、分管副院长及相关学位点负责人如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组织不得力、未完成学院当年招生宣传任务,在师生互选时应扣减其指导研究生的数量;

4.对于提前招揽超过自己招生指标的研究生导师,学院将启动师德师风调查;

5本互选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健康学院。